开展“感动江苏教育人物—2017最美职教教师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3-17浏览次数:2

各办、处、系、部、馆、中心,工会、团委:

根据江苏省教育基金会、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文件(教社[2017]10号)精神,我校可推荐1名同志参加“感动江苏教育人物—2017最美职教教师”评选。原则上工作5年以上,事迹特别突出者可破格参评。推荐名额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。2014年以来已获省级以上表彰的教师一般不再推荐。具体参评条件:

1.爱岗敬业。热爱职教、爱校如家、乐于奉献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2.师德高尚。为人师表、爱生如子、诚信自律,在教师群体中发挥引领作用。

3.业绩突出。业务精湛、注重实践、成绩显著,潜心于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。

4.事迹感人。德技双馨、同行认可、家长满意,深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。

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组织力量,对推荐的候选教师进行采访,撰写专题报道稿件,进行广泛宣传。

各部门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申报,于3月23日下午5:00前将《“感动江苏教育人物—2017最美职教教师”参评推荐表》(电子版)提交组织宣传处。《“感动江苏教育人物—2017最美职教教师”参评推荐表》可从学校OA中下载。

组织宣传处

2017年3月17日